汶川特大地震中,災區軍工企事業單位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尤其是這些單位的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及其生産設施,使恢復生産和災後重建存在很大危險,稍有不慎極易引發事故或次生災害。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對此高度重視,採取三條措施,強化對恢復生産和災後重建中安全防範的指導。
一是組織專家深入研究論證,強化安全防範工作的規範化和標準化。針對地震破壞的特點,組織軍工系統安全專家就恢復生産和災後重建中有關安全措施進行了研究,把可能危及安全的問題研究準,把排除安全隱患的檢查要點研究透,把應對特殊情況的防範處置措施研究細。在此基礎上,針對恢復生産和災後重建中需要注意的9個方面、60個重點問題,提出61條專家指導意見,作為恢復重建中安全防範的工作規範和技術標準。
二是落實安全責任,強化恢復生産和重建工作的安全管理。 5月26日,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印發緊急通知,明確要求落實各級主管部門、軍工集團及其所屬單位安全責任,各司其職,特別是領導要精心組織,靠前指揮。明確要求各單位切實落實安全措施,參照專家指導意見和相關安全技術標準,對建築設施、設備系統、供配電系統、避雷防靜電及其接地系統、給排水與防洪、危險品生産線安全技術裝置及相關設施、防火防爆設施等進行全面細緻的檢查、檢測和安全評估,嚴禁帶隱患盲目恢復生産。明確要求重建項目必須認真落實安全生産“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産使用)的要求,火炸藥、火工品、推進劑等軍工危險品科研生産設施的重建,必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估機構評價,確保符合安全規範的要求。特別強調“三個不得”:設備設施不經檢查或情況不明,不得恢復生産;安全隱患不排除,不得恢復生産;重建項目不經過安全評估或評估不合格,不得重建。
三是局機關主動作為,強化恢復重建安全防範工作的協調指導。最近派出的赴一線恢復重建指導工作組,都把對安全工作的監督指導作為重要內容。同時,組織安全監管部門和專家,對軍工單位恢復重建過程中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的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幫助軍工單位協調解決復産重建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重大安全問題,切實把加強監督、嚴格管理的工作做實、做細、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