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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鐵腕整治太湖農業面源污染 蘇南5市簽責任狀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3日   來源:新華日報

    農業面源污染是太湖水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江蘇省委書記梁保華、省長羅志軍等領導同志分別作出指示,要求採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治農業面源污染。為落實省委、省政府要求,省農林廳6月2日召開太湖流域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太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會上,省農林廳與蘇南五市農林局簽訂了目標責任狀。

    根據部署,今年太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要實現“七項目標任務”:一是農業面源主要污染物總氮、總磷排放量削減10%以上;二是化學農藥、化學氮肥施用量比2007年分別削減5%和3%;三是推進畜禽場綜合整治,治理大中型規模畜禽養殖場150處,新建規模畜禽養殖場沼氣工程100處以上;四是在環太湖、滆湖周邊地區建立氮磷流失生態攔截溝渠8.95萬米、生態池塘179個;五是繼續進行控制性種養水葫蘆等水生植物凈水試驗種養1.5萬畝;六是建立60處農村分散居住農戶生活污水凈化處理試點;七是完成太湖地區農業污染源普查,設置81個農業面源污染定位監測點,開展環境質量評估和監測預警。

    為實現上述目標,江蘇省農業部門推出了六項整治措施:

    一、環太湖1公里、主要入湖河流上溯10公里兩側1公里範圍為畜禽禁養區,不得發展畜禽養殖,現有養殖場 (戶)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搬遷或關閉;環太湖1至5公里為限養區,禁止新建畜禽養殖場,取消畜禽散養,對已建的規模養殖企業必須完善後處理輔助項目,完善乾濕分離、雨污分流,實現糞污無害化處理後,實行農牧結合,達到零排放。環太湖5公里外為適度養殖區,實行總量控制,對新建的規模養殖企業,必須經過環評後方可建設。

    二、推廣節約型農業生産技術,合理使用農藥化肥,資源化利用農業廢棄物,從源頭減控氮磷流失污染。繼續擴大商品有機肥、綠肥補貼範圍,推進農業固體廢棄物向無害化、速效化、顆粒化、商品化發展。

    三、環太湖5公里範圍內大力發展生態循環農業,環太湖1公里區域內大力發展有機農業,環太湖1至5公里區域內大力發展綠色農業。

    四、採取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處理辦法,積極探索鄉村物業清潔管理服務模式,加大農村分散居住農戶污水處理力度,加快農業固體廢棄物的收集分類和生態處理試點。

    五、建立新型的生態攔截型溝渠塘系統,通過清除垃圾、清除淤泥、清除雜草,直接去除污染物。通過種植垂柳、草被植物,合理配置氮磷吸附能力強的半旱生和水生植物,並設置凈水壩,攔截污水、泥沙及漂浮物等,實現對氮磷養分的立體式吸收。

    六、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太湖地區農業污染源普查,並設置一批農業面源污染定位監測點,掌握農業面源污染發生特點和變化規律,開展環境質量評估和監測預警。 (鄒建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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