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做好防範強降雨、
雷電、地質災害引發次生事故的通知
安監總明電〔2008〕20號
四川、陜西、甘肅、山西、河北、河南、山東、江蘇、雲南、廣東、海南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監系統廣東、海南除外),有關中央企業:
根據中國氣象局值班快報,6月5日至6日,四川、甘肅南部、陜西南部等地震災區將有一次中雨天氣過程,累計降雨量有10-25毫米,局部地區可達30-50毫米,並伴有局地雷雨大風等強對流天氣。此次降水過程給救災救援工作帶來不利影響,要特別注意採取防雷電、防風等措施。
另據中國氣象局網站信息,未來3天華北中南部、山東的部分地區、雲南西部和中南部、華南大部有大雨或暴雨,並可能伴有短時雷雨大風等強對流天氣; 6月3日山西省部分地區可能發生較強的雷電活動,出現雷電災害可能性比較大。
為加強防範應對工作,避免和減少因大雨、雷電和地質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現特向上述地區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提出以下要求:
1.相關地方的安全監管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中央企業要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加強監測監控,通知有關生産經營單位安排好必要的搶險隊伍和救援裝備、物資,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認真做好強降雨可能造成的淹井、滑坡、泥石流等次生、衍生災害的防範應對工作。
2.立即通知可能受影響的煤礦、非煤礦山企業加強防洪設施檢查,尤其是對採空區上方的防洪檢查,做好防洪準備;受洪水威脅的礦井,要停止井下作業,撤出井下人員;加強對露天礦山邊坡的監控,防止發生滑坡。
3.密切監控受影響範圍內各類尾礦庫,檢查防排洪設施,做好防範因強降雨和地質災害造成垮壩、潰壩的各項工作;通知下游受影響範圍內的群眾做好防範準備,一旦發生險情立即採取措施、組織疏散。
4.督促鐵路、民航、水運、長途汽車客運等行業企業做好相關防範工作,確保安全運營。
5.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産儲運企業加強檢查,做好防雷電工作。
6.油庫儲罐等重大危險源要對接地裝置全面檢查;雷雨天氣應停止裝卸油料,必要時切斷電源。
7.督促建築施工企業加強防範,尤其是鐵路、道路、隧道、橋梁等施工單位要做好防洪、防淹、防突水、突泥、防滑坡等工作;建築企業要停止塔吊等高空室外作業。
8.有關電網、通訊公司要做好應急準備,一旦發生由滑坡、雷擊等災害造成線路受損,要及時採取措施,防止大面積停電和通訊中斷。
9.各單位要切實做好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