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青海省建設廳邀請省內外專家及省發改委、省環保局、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等方面召開會議,對備受關注的《青海湖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進一步進行了審查,在廣泛聽取與會專家和參加單位意見建議的基礎上,再次完善了《規劃》,增強了規劃的科學性,提高了規劃的編制質量,《規劃》通過了專家審查,6月底前將由省政府報國務院審批。
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是經國務院審批的、國內規格最高、包容量最大、社會效益最明顯,並且囊括了其他各類資源保護內容的特殊區域。青海湖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由國務院于1994年批准設立。由省建設廳負責組織,陜西省規劃設計院、西安絲路發展研究院承擔編制的《青海湖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根據國家《風景名勝區條例》以及住房與建設部相關規定,結合《青海湖旅遊景區整體策劃》、《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及綜合治理規劃》等編制。《規劃》在兼容相關規劃內容的同時,通過多層次的分析,站在世界遺産保護的高度,明確了青海湖景區資源的保護任務、保護措施,開發建設強度和開發建設時序,很好地把握了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係,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規劃》提出的“數字青海湖”構想,為青海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建設的現代化進程提供了一個強有力的支撐。
《青海湖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的實施,對進一步提高青海湖的知名度、擴大青海湖的對外宣傳、推進青海旅遊業的持續發展、促進青海湖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的歷史意義和現實意義。這一規劃經國務院審批後,將作為青海湖風景名勝區的法定文件,指導和規範景區的一切建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