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九部門整頓和規範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及“回頭看”行動檢查驗收動員會上獲悉,國土資源部、國家發改委、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安監總局組成10個檢查驗收組,于6月下旬至7月下旬赴各地檢查驗收。
此次檢查驗收中,每個組負責3個省份的檢查驗收工作。檢查驗收採取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實地抽查、召開座談會、交換意見等方式進行。
各檢查驗收組要認真聽取省級政府關於整頓規範工作及“回頭看”行動情況的彙報;對每個省份實地抽查2個以上市(地、州)和2個以上重點礦區;召開座談會,聽取礦山企業和礦區群眾對整頓規範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驗收結束前,各檢查驗收組要與相關省份的省級政府交換意見。檢查驗收工作結束後,各檢查驗收組要認真撰寫檢查驗收情況報告,于8月5日前報送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檢查驗收報告中應明確提出相關省份能否通過檢查驗收的建議意見。
8月中旬,各檢查驗收組集中向部際聯席會議進行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