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日前公佈了甘肅省地震災區就業援助工作方案,通過提供就業援助和就業服務,幫助災區援助對象實現就業再就業。
災區就業援助對象為地震受災的城鎮企業職工、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未就業人員、新出現的零就業家庭人員、失去土地農民、進城務工農村勞動者以及其他急需援助的失業人員。
災區就業援助主要措施有,開發公益性崗位,將災區就業困難人員(不含志願者)正在參與的抗震救災工作,如衛生防疫、傷員看護、物資搬運等納入公益性就業崗位認定範圍,時限為三個月。同時,結合抗震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進程,繼續開發一批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援助對象。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援助對象,要落實就業援助相關政策,按規定提供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出臺優惠政策,鼓勵企業積極吸納援助對象,鼓勵受災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創業和組織起來就業。做好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和援助對象給予支持。開展受災職工勞務派遣工作,因受災影響停産停業的企業職工和援助對象,勞務派遣機構可將其派遣到用工單位進行安置,企業重建和恢復生産後再返回原企業。優先扶持災區零就業家庭,對地震災害造成的零就業家庭,指定專人幫扶,確保實現至少一人就業。(呂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