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汶川地震災後重建對口支援方案的通知》,近日,商務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做好地震災後商貿服務設施恢復重建對口支援工作,保障市場供應,確保對口支援工作有序開展。
通知要求,承擔對口支援的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對口支援關係為災區提供各種形式的支援,保證市場供應並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商貿網點恢復重建的既定目標。要依據災後恢復重建總體規劃和市場服務體系重建規劃,提供必要的專家和財力支持,協助對口支援的縣級商務主管部門編制災後市場服務體系重建實施規劃,並有序組織實施。要優先幫助受援方恢復重建城鄉居民生活日用消費品網點、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國家商品儲備庫、物流配送中心、民族貿易網點、屠宰廠(場)、農資供應站以及大眾食堂、大眾浴池、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理髮店、洗衣店等日常生活必需的商貿服務網點。要積極引導和組織本地企業到對口支援地投資建設商貿流通等市場服務設施。要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助組織落實貨源,保障災區市場供應。同時,要幫助解決災區蔬菜、水果等鮮活農産品賣難問題。幫助受援方多渠道的解決就業問題,使更多的災區群眾通過就業實現自強、自立,確保災區穩定。
為了保障以上主要任務的實施,通知要求支援方和受支援方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統一部署、協調配合、明確職責、落實到人;支援方要與受災省、市、縣三級商務主管部門建立切實可行的合作機制,加強協調,密切溝通;有關省、市縣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行動,狠抓落實,紮實推進,保證商貿服務設施災後恢復重建對口支援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