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意見》,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積極探索新時期信訪工作的新機制,雲南省委、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黨政領導幹部下訪工作。
當前,雲南省正處於全面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新情況、新矛盾和新挑戰。黨政領導幹部下訪,對於及時有效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夯實黨的群眾基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省委、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級黨政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領導幹部下訪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下訪的主動性和責任感;各級黨委、政府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完善機制,認真組織開展好黨政領導幹部下訪工作,有效化解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雲南省委、省政府要求,開展下訪工作要結合實施行政問責辦法等四項制度,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牢記為民宗旨,發揚務實作風,堅持依法按政策辦事,切實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為雲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各級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開展調查研究,傾聽群眾意見,了解群眾願望,關心群眾疾苦,及時為群眾排憂解難。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原則,努力做到應該在鄉鎮(街道)解決的問題不到縣(市、區),應該在縣(市、區)解決的問題不到州(市),應該在州(市)解決的問題不到上級黨委、政府或部門,努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將群眾反映的合理訴求解決在基層。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確保下訪工作取得實效。
雲南省委、省政府強調,各級各部門要把組織開展黨政領導幹部下訪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加強統籌協調、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狠抓落實。各級各部門黨政主要領導是下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做到認真研究、親自部署、帶頭執行、督促落實,確保下訪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要將下訪工作納入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檢查考評範圍,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的內容。對下訪工作開展不力,或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推諉扯皮、敷衍塞責、不認真解決並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問責,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據介紹,黨政領導幹部下訪採取走訪、約訪、回訪等形式,實行定期與不定期下訪和閱批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帶案下訪和包案處理等制度及與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信訪群眾制度有機結合併形成長效機制。在堅持接待群眾來訪日制度的同時,全面開展黨政領導幹部下訪工作。(記者 王永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