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國家、政府科研經費進行項目研發獲得的專利授權等知識産權,將不再僅僅屬於國家、政府所有,項目承擔者也將首次成為知識産權的擁有者。這是重慶市已啟動起草的《重慶市自主創新條例》中透露的內容。
據介紹,通過國家科技專項資金以及地方財政資金的支持,重慶市每年都會産生眾多的優秀科研項目,而從中孕育出的創新成果,更是有多項專利授權,以此提升該領域的核心競爭力。“但凡是由政府科研經費支持的項目從中産生的專利等成果,都是屬於政府所有。”有關專業人士坦言,這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科研工作者的創新熱情。
對此,重慶市即將出臺的《重慶市自主創新條例》將鼓勵企業平等競爭和實施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而為促進這類科技成果儘快産業化,在利用財政性資金設立的科技項目中所形成的發明專利權,除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外,都可由項目承擔者依法取得,以此調動全社會的科研熱情,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
“除此之外,條例還將把寬容失敗的內容列入其中。”市科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鼓勵科學技術人員自由探索,條例規定,對於原始記錄能夠證明,一些承擔探索性強、風險高項目,且已經履行了勤勉盡責義務,但仍不能完成該項目的科技人員,將不予追究,給予寬容。(記者 關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