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聯合開展能源效率標識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
各直屬檢驗檢疫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展改革委、經貿委(經委):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和《能源效率標識管理辦法》,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聯合開展一次能源效率標識專項執法檢查。現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點
對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的九項産品的生産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銷售企業和進口商進行一次抽查檢查。
(一)重點檢查生産者和進口商對列入國家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目錄的用能産品是否按照規定辦理了能源效率標識備案;是否標注能源效率標識,標識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在産品包裝物上或者説明書中予以説明。
(二)重點檢查銷售者銷售的應當標注能源效率標識的産品是否按照規定標注能源效率標識。
(三)重點查處應當標注能源效率標識而未標注、未在列入國家能效標識管理的用能産品的説明書和産品標識上註明能耗指標、註明的能耗指標不符合産品實際情況等行為;嚴厲打擊偽造、冒用能源效率標識及利用能源效率標識進行虛假宣傳違法行為。
二、時間安排
全國能源效率標識專項執法檢查聯合行動時間統一安排為9月8日至9月17日。
三、有關要求
(一)統一部署,集中行動。各地要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總體部署,統一時間、統一安排、統一行動。四川省以及殘奧會賽事所在城市可適當調整能源效率標識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安排。
(二)聯合檢查,分工負責。各地質檢部門、節能主管部門要組成聯合檢查組,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各地節能監察機構要按照工作部署,積極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好有關檢查工作。
(三)嚴格執法,打扶結合。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要依據法律賦予質檢部門、節能主管部門的職責認真進行處罰。同時,積極採取有效措施,幫助企業進行整改。
(四)加強宣傳,引導消費。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積極宣傳實施能源效率標識管理産品的有關規定,宣傳節約能源産品標識,引導群眾選購節能産品。
(五)集中報送信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信息,統一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監局匯總,每天15時前報送前一天集中行動數據(見附表)及簡要情況,重大案件隨時報告。9月19日前報送集中行動工作總結。各地信息同時報國家質檢總局執法督查司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資環司。
國家質檢總局:電 話:010-82262105
傳 真:010-82260206
電子郵箱:djxtc@aqsiq.gov.cn
國家發改委 :電 話:010-68505843
傳 真:010-68505845
電子郵箱:jnchu@ndrc.gov.cn
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附表:
能源效率標識專項執法檢查信息統計表
出動
執法
人員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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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獲
貨值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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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 查 企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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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 獲 案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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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産
企業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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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
企業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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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
企業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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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標
注而未
標注能
源效率
標識
(起)
|
利用能
源效率
標識進
行虛假
宣傳
(起)
|
未辦理
能源效
率標識
備案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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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的
能源效
率標識
不符合
規定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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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
冒用
能源
效率
標識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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