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9日,在老撾萬象舉行的中國、緬甸與湄公河委員會第13次對話會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與湄公河委員會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與湄公河委員會關於中國水利部向湄委會秘書處提供瀾滄江-湄公河汛期水文資料的協議》。
此協議是對2002年雙方簽署的報汛協議的續簽。根據協議,中國政府將繼續本著人道主義精神,每年在6月15日至10月15日的汛期內,向位於老撾萬象的湄委會秘書處提供水文資料。
湄公河委員會首席執行官博德和有關國家代表表示,中國水利部提供的汛期水文數據對下游防洪減災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在今年8月上旬老撾、泰國湄公河流域發生大洪水期間,中方提供的數據對於下游有關國家防洪減災工作爭取了寶貴的時間,有關各方對中方的支持和幫助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