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5日從海南省建設廳獲悉,為了做好全省建築工程抗震防災工作,確保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海南省正式開始實施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和建築抗震設計規範新標準。
據了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于近日組織有關專家對國家標準《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和《建築抗震設計規範》進行了修訂,並已于8月初正式發佈實施。為做好標準的實施工作,省建設廳日前下發通知,對做好海南省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工作做出了明確的要求。
通知要求,新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凡新建、改建、擴建的建築工程,抗震設計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執行,強制性條文須嚴格執行。各勘察設計單位要嚴格執行新標準,做好工程抗震勘察和工程抗震設計。各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要嚴格執行工程抗震設計施工圖專項審查制度,對不符合新標準工程抗震強制性標準規定的,勘察設計文件不予審查通過,未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不予通過施工報建和驗收備案許可,從源頭上確保新建工程抗震設防質量。各施工單位要嚴格按抗震設計要求進行施工。各級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要加強對施工階段落實新標準的監管,確保建設工程抗震防災能力。同時,省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要按照新標準指導各市縣重點加強公共建築和村鎮民居的工程抗震設防質量監管,確保達到抗震設防標準。各房地産企業要本著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嚴格按照國家新標準進行房地産項目投資建設,嚴禁向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明示或暗示降低工程抗震設防標準。(記者 單憬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