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河南省發改委向全省發出通知,從9月15日起,降低甲硝唑等140種省管藥品603個劑型規格的最高零售價格,平均降價幅度18%,降價金額每年約6000萬元。
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説,這一舉措是為了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承諾的為群眾辦十件實事工作任務,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減輕病患者負擔。在省發改委發出的《省管藥品最高零售價格的通知》中要求,全省各級醫療機構集中招標採購藥品臨時零售價格高於本次公佈價格的,必須按本次公佈價格執行,低於本通知規定價格的,仍按中標價後的臨時零售價格執行。對此次降價未公佈劑型規格的藥品,生産經營單位銷售時必須報省發改委審批,防止企業借改變劑型、規格和包裝提高藥品價格。省發改委強調,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對不執行降價規定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並歡迎社會監督,舉報電話為12358。(記者 楊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