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來,為幫助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困難和問題,保持經濟快速穩定健康發展的良好趨勢,天津市財稅部門積極採取和完善政策措施,通過財稅手段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目前,天津市財政安排的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已達6.3億元,並實施了多項稅收寬讓政策助力中小企業發展壯大。
近年來天津市建立了多項扶持資金,包括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名牌産品獎勵資金、科技創新資金、企業技改貼息資金、高新技術産業化資金等,推進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加快産業升級和結構轉型。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示範作用,鼓勵擔保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擴大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規模,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同時,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業務收入三年內免徵營業稅,並從其獲利年度起三年內返還已交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對業績突出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給予獎勵資助。目前,由政府出資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發展到10家,註冊資本總額3.85億元,累計擔保戶數1400余戶,累計貸款擔保額近百億元。
天津市設立風險投資基金以來,市財政逐年擴大風險投資基金規模,目前已累計安排資金2.7億元。新設立的濱海新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計劃在5年內使基金規模達到10億元,中小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內進行風險投資,可獲得基金直接支持。今年市財政安排上市專項資金3000萬元,對籌措支付上市前期費用有困難的企業給予墊付,對成功上市融資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此外,財政還加大對中小企業出口貿易的扶持力度,今年將市外貿發展資金由每年5000萬元增加到1億元,新增部分主要用於支持區縣經濟增加出口、調整外貿結構、發展對外貿易,對出口增長快、業績突出的區縣給予直接獎勵。各區縣也設立了外貿發展專項資金,納入本級預算,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外貿激勵措施,與市外貿發展資金配套使用。
今年以來,天津市進一步清理收費項目,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企業投資項目取消或降低部分門檻性、準入性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對鼓勵性行業制定收費優惠政策。重點清理面向企業的具有壟斷性、強制性的各類經營服務性收費,行政性收費項目由最初的1078項,減少到目前的88項,減輕了中小企業的負擔。在稅收支持方面: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從2002年起提高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鼓勵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中小高新企業,創業投資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對社會各界向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捐贈,准予其按一定比例進行所得稅稅前扣除;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招用下崗再就業人員,可按實際招用人數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