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青海省全面啟動《青海省水資源綜合規劃報告》編制工作。記者近日從省發改委了解到,《青海省水資源綜合規劃報告》于2008年6月全部完成,並通過了省水資源綜合規劃領導小組組織的審查報流域機構匯總。
根據該規劃,青海省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基本思路是開源節流保護並舉,節流為主,保護為本,合理開發,強化管理,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撐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水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的總體佈局是通過産業優化升級推動産業結構的調整,以湟水流域、黃河谷地、柴達木盆地等地的灌區為重點,全面推行節水措施,建設節水型農業、節水型工業和節水型城市;對污染嚴重的湟水、格爾木巴音河等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和提高廢污水處理率,促進清潔生産,全面建設節水防污型社會發展體系;興建“引大濟湟”和黃河谷地灌區等骨幹工程,增加水量的調配能力,提高供水保證率,同時加大非常規水源的利用,改善水資源短缺狀況;退還目前擠佔的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量,遏制生態環境惡化局面並逐步修復退化生態系統;加強水資源管理和調度,建成較完善的水量水質統一監測網絡,完善地下水監測網絡,建立全省地表水、地下水統一調度體系,完善現代水資源管理制度和體系。
《青海省水資源綜合規劃報告》規劃通過全面節約、有效保護、優化配置、合理開發、高效利用、綜合治理和科學管理,到規划水平年2030年,基本形成節水型社會。規劃投資405億元,實施節水、水資源保護、骨幹蓄引水、城鎮水源和農村水源、污水處理工程等,使青海省水資源供需矛盾得到初步解決,飲水安全、糧食安全、城市供水安全以及生態環境對水資源的需求得到基本保障,完善現代水資源管理制度和體系,促進人口、資源、環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作者:解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