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知識産權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知識産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增設保護協調司。該司主要職責是承擔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産權工作和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的有關工作。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知識産權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國家知識産權局增加了新的管理職責,承擔已撤銷的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制定工作領導小組和國家保護知識産權工作組的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産權工作和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
《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已經頒布,國家知識産權局將把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作為工作重心,切實加強宏觀管理和統籌協調職能。新設立的保護協調司將負責組織擬訂推進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實施計劃,並推動建立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工作的部際協調機制,加強戰略實施工作的統籌協調,以確保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目標的實現。該司還將負責組織擬訂全國保護知識産權工作的方針和有關政策,組織協調保護知識産權專項行動,承擔知識産權行政執法協作機制和承辦行政執法的相關工作。
此外,根據職責調整,原協調管理司更名為專利管理司,國際合作司同時使用港澳臺辦公室的名稱。(劉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