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今年,寧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籌資水平由原來的人均50元提高到川區100元、山區90元。為科學合理地用好資金,自治區制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提高了補償標準。對今年實施新補償政策前住院的參合農民按照新補償標準進行追加補償。
據悉,凡2008年1月1日零時以後入院至新政策啟動時止,發生了住院補償的參合住院病人均可得到追加補償。但按照自治區《農村特困人口和特重大疾病醫療救治辦法》已享受新農合補償和民政救助的特困人口不在追加補償範圍之內。方案要求:各縣(市、區)必須在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合理運用當年統籌基金或歷年結余統籌基金,開展追加補償,保證參合農民最大程度受益;必須在10月底以前完成追加補償,在發放追加補償款期間因外出務工且無法聯絡送達的少數對象,可以延遲到12月底前,但鄉鎮、村一定要委託其親屬做好電話聯絡與宣傳,經聯絡到本人後,在12月31日前未辦領取追加補償款的視為自動放棄。(記者 白景輝 實習生 秦 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