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近期遼寧和
雲南兩起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通報
安監總危化〔2008〕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2008年9月14日5時50分,位於遼寧省遼陽市燈塔市的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航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人輕傷。金航公司現有員工26人,主要産品為2,6-二叔丁基對甲酚(生産能力700噸/年)和硝酸異辛酯(生産能力200噸/年),發生事故的是硝酸異辛酯生産線。該生産線主要生産工藝過程是,在配製好的硫酸、硝酸混和酸中,緩慢滴加異辛醇進行硝化反應,再經酸洗、鹼洗和水洗精製得到成品硝酸異辛酯。經查,該企業的硝化反應釜沒有裝備高溫報警和高溫聯鎖停車及超溫時自動排料裝置;冷凍鹽水系統也沒有自動調節裝置,僅靠操作工人現場監控、操作。
初步分析,該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滴加異辛醇進行硝化反應的過程中,當班操作工違章脫崗,反應失控時,沒能及時發現和處置,導致反應釜內溫度、壓力急劇上升,釜內物料從反應釜頂部的排放口噴出,噴到成品庫房內的可燃物上,導致著火,引發成品庫內堆積的桶裝硝酸異辛酯爆炸,並引起廠內其他物料爆炸、燃燒。
2008年9月17日15時35分,位於雲南省昆明市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的雲南南磷集團電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磷電化公司)發生氯氣泄漏事故,造成71人中毒。南磷電化公司目前主要産品為燒鹼(生産能力10萬噸/年)、聚氯乙烯樹脂(生産能力13萬噸/年)、液氯(生産能力2萬噸/年)。南磷電化公司屬新建企業,建設項目已通過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正在申請領取安全生産許可證。事故發生在該公司氯鹼分廠液氯充裝站。
初步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液氯充裝站操作工將液氯鋼瓶充滿、關閉液氯充裝閥後,沒有及時調節液氯充裝總管回流閥,充裝總管短時壓力迅速升高,造成充裝系統壓力錶根部閥門上部法蘭的墊片出現泄漏。泄漏的液氯氣化並擴散,造成該名操作工和下風向其他崗位的6名操作工和正在該企業的二期建設項目施工的64名施工人員不同程度中毒。
中央領導同志對以上化工事故高度重視並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傷員,認真查清事故原因,採取從嚴管理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化工企業的安全生産工作一刻也不能放鬆。
以上兩起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化工企業本質安全水平低,自動化程度不高,安全設施不齊全;新建項目生産準備工作不細緻,設備、設施調試不認真,生産管理混亂;企業員工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差、操作技能差、應急能力差等諸多問題。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認真吸取這兩起事故的教訓,鞏固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成果,遏制重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産安全,推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好轉,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快推進化工企業本質安全化進程。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推動化工企業儘快提升改造,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對採用危險工藝、沒有實現自動控制的化工裝置,要加快技術改造,2010年底前必須實現工藝過程的自動化控制和自動報警。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等危險工藝的化工裝置,要在實現自動化控制的基礎上裝備緊急停車系統(ESD)。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氣、液化天然氣充裝裝置要進行壓力自動控制改造,完善防泄漏措施和應急措施,提高化工裝置和重要單元的本質安全水平,進一步減少化工企業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安全監管部門要繼續督促企業淘汰落後工藝、設備,加大安全投入,改造提升裝置自動化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二、狠抓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車安全管理。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試車的安全監管工作,採取切實措施,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的安全監管。督促企業加強新建項目生産準備工作,認真組織單機試車和設備、設施的調試;加強操作人員尤其是新裝置上崗人員的培訓工作,使之具備相應的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能力,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試車過程中,要強調員工必須嚴守安全操作規程。
三、認真組織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産大檢查。各地區、各單位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産檢查的通知》(安委辦〔2008〕24號)部署,認真組織開展好化工企業安全生産大檢查工作;結合安全生産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回頭看”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的檢查和指導,重點檢查硝化反應等危險工藝和液氯、液氨等高度危險化學品的充裝系統是否存在重大隱患,儲罐區等重大危險源安全設施是否齊全,監控責任和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地方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産工作的指導意見》(安委辦〔2008〕26號)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完善並落實企業安全生産責任制,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制度,提高化工行業安全生産水平。請將本通報及時轉發到轄區內各相 關部門和化工企業。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