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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於財稅庫銀稅收電子繳庫橫向聯網的通知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0日   來源:財政部

關於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2008年試點工作的通知

財庫[2008]69號

河北、山西、大連、湖北、廣東、重慶、西藏、陜西、甘肅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地方稅務局,河北省地方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廣州、西安分行,重慶營業管理部,石家莊、太原、大連、拉薩、蘭州、銀川中心支行:

    為推進全國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工作,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實施方案〉的通知》(財庫[2007]49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2007]50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07]92號)有關規定,現將2008年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試點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於試點範圍

    同意河北、山西、大連、湖北、廣東、重慶、西藏、陜西、甘肅等9個省份國稅系統,河北、寧夏等2個省份地稅系統作為2008年新增試點單位。上述省份應按照積極穩妥、分步推進的原則,先選擇部分地(市)試點,再逐步擴大試點範圍。

    二、關於系統測試、上線時間安排

    試點地區要做好系統上線前的各項準備,按時完成聯調測試、業務測試、系統切換等工作,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2008年10月初至11月9日,試點地區稅務、人行國庫、商業銀行各單位完成實施方案、計劃上報、軟體開發及測試優化、聯調測試、軟體定版、生産環境集成等工作。

    (二)2008年11月10日至14日,試點地區稅務、人行國庫、商業銀行各單位完成模擬運行。

    (三)2008年11月21日至24日,試點地區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上線試運行。

    三、關於財政與人行國庫系統接口軟體

    試點地區財政與人行國庫系統間聯網問題,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即將發佈的財政部門與人民銀行國庫聯網財政收入接口參考規範、財政部門與人民銀行國庫橫向聯網接口軟體上線工作流程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財政、稅務、人行國庫、商業銀行要成立跨部門的橫向聯網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各層級、點對點的聯絡機制,明確部門職責,落實負責人員,加強溝通,注意協調,制定詳細的試點工作方案。

    (二)強化基礎工作。試點地區要做好設備配置、網絡聯接、數據整理等準備工作,制定詳細的應急處理預案。要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按照橫向聯網電子繳稅系統業務需求書和技術方案要求,編寫聯調測試業務案例,及時排除測試中發現的問題。

    (三)加強宣傳培訓。試點地區要採取多種形式對納稅人進行廣泛宣傳,開展好納稅人委託商業銀行劃繳稅款的簽約工作。加強財政、稅務、國庫、商業銀行業務和技術人員的培訓,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四)積極穩妥上線。試點地區要真正具備上線條件,通過測試後,方可組織系統正式上線運行。

    (五)注意跟蹤反饋。試點地區要做好運行情況的跟蹤記錄,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要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制度,細化操作規程,遇有重大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請試點地區的相關部門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緊做好橫向聯網工作。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

二OO八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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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實施方案》的通知
· 我國2010年前全面推行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
· 財稅庫行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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