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勞動保障局昨日(21日)發出通告,對30家欠薪企業進行了曝光,這30家企業欠薪共1200多萬元,而欠薪保障部門為其墊付了超過1000萬元,這是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欠薪保障條例》實施3個月來,深圳首度集中通告曝光欠薪企業,今後每個季度都將集中通告曝光一次。
欠薪企業將被錄入信用系統
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欠薪保障條例》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勞動保障部門應當及時向社會公佈被墊付欠薪用人單位名稱、地址、欠薪和墊付金額等情況;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隱匿或者逃逸的,公佈其姓名並通知相關機構錄入企業或者個人信用徵信系統。
按照規定,深圳此次曝光了今年6到9月份30家欠薪企業的名單,“其目的就是為了加大對欠薪企業的震懾力。”吳立勇説,這30家企業都是因為主要負責人逃匿而獲欠薪保障基金墊付欠薪的,除了曝光外,新修訂的條例也加大了對欠薪逃匿者的經濟處罰力度,即可對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處以欠薪墊付數額百分之二十五的罰款。
吳立勇強調,被通告的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必須自通告之日起30日內到所在區勞動行政部門接受依法處理。“我們同時也歡迎廣大市民和企業員工積極舉報有關情況。舉報電話:12333.其同時提醒,員工在收到墊付欠薪決定之日起應當在十五日內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到指定地點領取墊付的欠薪。逾期未領取的,墊付決定自動撤銷。
“百靈達仍不符合欠薪墊付條件”
每近年底,“欠薪”就會成為敏感字眼,再加上日前東莞的“合俊事件”和深圳本土的“百靈達事件”的影響,深圳勞動保障局勞動關係處處長吳立勇坦言,自己工作也倍感壓力。據記者了解,深圳去年欠薪墊付的金額1235萬元,而今年1至6月,墊付金額已經達到了1028萬,再加上6至9月份墊付的1000多萬,期間雖然有一個6月份的數據重疊,但截止到9月底,墊付的金額已經遠遠超過了去年全年。“除去金融風暴等今年比較特殊的因素,每年年底都是欠薪的高發期,但今年形勢究竟會如何,目前仍不好預測,但我們目前的基金積累比較充實,能夠應對與日俱增的墊付的需求。”吳立勇説。
據了解,深圳早在1997年就建立了欠薪保障制度,經過十餘年的積累,欠薪保障基金已經有了上億元的儲備,新《欠薪保障條例》實施以後,每年的基金收入大概有5000萬元,在欠薪墊付額上升的情況下也能維持基金的穩定,而截止到今年9月,由基金墊付的最大一筆欠薪就是中天置業的員工工資,金額高達317萬。
按規定,每月欠薪數額高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墊付標準按照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算;每月欠薪數額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百分之六十的,墊付標準按照實際欠薪數額計算。而深圳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達到了3233元,照此計算,員工可獲得最高每月1939元的欠薪墊付額。
根據條例規定:只要用人單位發生欠薪,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員工就可以向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欠薪墊付申請:一是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産申請;二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隱匿或者逃逸。“因此,百靈達現在仍不符合欠薪墊付的條件,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和工人以及廠方進行協調,希望能夠尋找到一條比較好的解決途徑。”吳立勇説,“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不論企業大小、員工多少,基金都會予以墊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