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取消農業稅前相比,目前鄉鎮財政的職能、工作環境和管理方式均發生了很大變化,主要表現為“三個轉變”:
一是由過去向農民收錢的“徵管型”向現在給農民發錢的“服務型”轉變。農業稅取消後,其徵管功能明顯弱化。與此同時,鄉鎮財政為農服務職能顯著增強,目前主要工作是部分涉農補貼的審核發放。
二是由過去抓收入為主的“收入型”向現在管理財政收支的“收支並重型”轉變。由於中央支農惠農政策不斷加強,涉農補貼和支農項目越來越多,加上“村財鄉代管”財政管理方式的推行,鄉鎮財政管理和監督涉農資金的任務比以前明顯增加。
三是由過去“單純業務型”向現在“綜合協調型”轉變。目前,鄉鎮財政逐步承擔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組織提供農村公共産品和服務、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等多項任務,其綜合協調的功能明顯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