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江蘇省政府召開推進省屬高校化解基本建設債務工作會議。省長羅志軍出席會議並講話。他要求各有關部門和各高校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落實措施,確保化解債務工作取得預期成效。副省長何權代表省政府與各高校簽訂責任書。
羅志軍在講話中説,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江蘇認真貫徹中央的決策部署,大力推進高等教育跨越式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但由於種種原因,江蘇高校也産生了相當數額的基本建設債務,對高等教育進一步發展帶來了很大影響。化解高校債務,是推動高校持續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設教育強省、率先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增強江蘇綜合競爭力和發展後勁的迫切需要。省委省政府對這項工作高度重視,研究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並下決心安排資金支持省屬高校化解債務。各有關部門和各高校要充分認識做好化解高校債務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機遇意識和使命意識,扎紮實實把這項事關全局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羅志軍指出,做好化解高校債務工作,要按照“統籌規劃、分類處理,高校為主、財政支持,長效管理、嚴控新債”的原則,充分發揮公共財政政策導向功能,建立以高校為責任主體、政府適當資助的工作機制,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有效減輕高校過重的債務負擔,將債務風險降到合理區間,促進高校加強內涵建設、提高辦學質量。一是抓緊制訂化解債務具體方案。各高校要統籌考慮整個化債工作,區分輕重緩急,制訂週密的工作計劃,對組織領導、資金籌措、監督檢查等各個環節作出詳細安排。二是認真落實化解債務資金。高校積極從學費收入、老校區置換收入和産學研合作收益中籌措經費,省財政安排專項經費給予定額補助。三是嚴格控制新增債務發生。建立高校基本建設項目審批制度、高校借貸審核制度,堅持艱苦奮鬥、勤儉辦學,杜絕浪費和漏洞,切實防止出現“舊債未化、新債又生”的現象。四是完善高校經費保障機制。隨著財力的增長,省財政逐步提高生均撥款標準,逐步加大專項資金支持力度,促進高校長遠發展。
羅志軍強調,推進省屬高校化解債務工作,財政的投入力度前所未有,化債的工作責任也前所未有。各有關部門和各高校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週密安排,提高組織程度,強化工作責任,嚴格督查考核,並正確處理好化解債務與做好各項工作的關係,以化解債務的成效推動高校改革發展。(秦繼東 陸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