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5日),重慶市紀委監察局出臺一項硬性規定,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禁從事或參與非法營運。
該規定明確指出,不僅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近親屬也不得參與或變相參與機動車非法營運活動。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禁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從事機動車非法營運提供便利;嚴禁利用職務便利在營運或非法營運中佔“乾股”、索賄受賄;嚴禁包庇非法營運者或充當“保護傘”。
市紀委監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規定從即日起施行,其目的是為了推進主城區機動車非法營運專項整治行動,切實維護客運市場正常秩序,凡在專項整治行動期間主動自查自糾的,可從寬處理;凡頂風違紀的,一律嚴肅處理。(記者 文 峰 實習生 宋 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