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防止個別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名義收取各種費用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糧食局,各有關單位:
近日接到有關單位反映,有個別單位和個人利用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名義向企業收取專版展示費等費用。根據《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辦法》的規定和《國家糧食局辦公室關於指定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信息發佈媒體的通知》(國糧辦管[2005]5號)及國家糧食局2006年第2號公告精神,國家糧食局政府網和《中國糧食經濟》雜誌為中央儲備糧代儲資格認定結果指定發佈媒體。除此之外,我局未指定其他任何媒體,也沒有在任何媒體和刊物(包含《中國糧食經濟》)上做專版展示的情況。請你單位將此情況轉告相關代儲資格企業,以免上當受騙。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