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營造良好消費環境,挖掘消費潛力,12月26日,商務部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鼓勵和規範廣大商貿企業開展促銷活動,完善消費環境,為擴大內需、促進消費作出積極貢獻。
通知指出,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結合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消費結構、消費趨勢和風土人情,指導廣大商貿企業搞好企業營銷策劃;積極引導廣大商貿企業開展節假日促銷、主題促銷、文化促銷和品牌促銷等,倡導科學消費理念,引領消費時尚,優化消費結構,千方百計促進消費;要會同當地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企業在促銷過程中遇到的交通、物流、展位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有條件的地區,可對前往農村地區、邊遠山區依法開展促銷和展銷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通知還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在鼓勵商貿企業開展促銷擴大消費的同時,要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強化行業自律;加強與當地發展改革(價格)、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協作配合,強化監督檢查,要求企業按《零售商促銷行為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18號)等有關規定,杜絕虛假促銷,確保促銷場所安全和商品質量安全,禁止以促銷讓利為名坑害消費者的各種違法行為,嚴禁假冒偽劣産品銷往市場、尤其是農村市場,使廣大消費者放心消費、安全消費,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安全和經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