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發佈了2008年全國審計情況統計結果。
統計結果顯示,2008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124139個單位,對23971個單位實施了專項審計調查。
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共為國家增收節支868億元,其中已上交財政556億元,已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55億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257億元。
審計後,核減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投資和結算額363億元,幫助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127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1410件。
全國審計機關共完成對34389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後,112名被審計的領導幹部和387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各級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115600份,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10133份,向社會發佈審計結果公告3140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144 055篇,其中被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批示、採用78693篇次,佔55%。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203109條,其中已被採納132269條,佔65%。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建立健全規章制度5519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