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衛生部收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患者服用“糖脂寧膠囊”致死情況的報告。據報,1月17日和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地區莎車縣兩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生産的“糖脂寧膠囊”(批號為081101)後死亡。經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管局核查,廣西平南制藥廠未生産過批號為081101的“糖脂寧膠囊”,致人死亡的藥品為假冒産品。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藥品檢驗所檢驗,該藥品中非法添加了化學物質“格列苯”。
為了維護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衛生部1月30日發出了關於立即停用“糖脂寧膠囊”(批號為081101)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立即停止使用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的“糖脂寧膠囊”(批號為081101),一經發現與該批藥品有關的不良事件,要全力做好醫療救治工作,確保患者生命安全。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立即對標識為“廣西平南制藥廠”的“糖脂寧膠囊”做好登記工作,並報送當地藥品檢驗機構檢驗,確定藥品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同時提醒廣大患者,發現該批號的“糖脂寧膠囊”,要立即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