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排查建築施工、煤焦等四類企業
●拖欠工資企業要與勞動者簽訂償還協議
1月底,山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對進一步做好預防和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做出部署,進一步加強企業工資支付監控,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建築施工企業、煤焦企業、餐飲服務企業等工資支付情況的排查力度,對曾經發生過拖欠工資行為和存在拖欠工資隱患的企業實施重點監控。
企業確因生産經營困難等原因須延期支付工資,要在徵得本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同意的基礎上,從拖欠工資滿1個月之日起7日內訂立償還協議,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拖欠工資情況(包括拖欠原因、時間、金額和涉及職工人數),報送償還協議副本。
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將會同企業主管部門、公安、工商及司法機關建立健全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妥善處理企業工資拖欠問題,對涉及10人以上的拖欠工資爭議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及時裁決。
在重點監控的建設、交通、水利等領域的企業和發生過拖欠工資的其他企業全面建立工資保證金制度,在政府指定的國有商業銀行預存工資保證金,實行專戶管理,用於償付拖欠工資。對發現的拖欠工資行為,責令限期整改。對發生工資拖欠且不履行協商和報告程序的企業,在責令整改的同時,記入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企業,提請工商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屬於施工企業的,提請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暫停招投標、降低或取消資質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