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2008年內蒙古各級財政繼續加大對改善民生和社會建設的投入力度,全年用於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1.8億元。
據自治區財政部門介紹,191.8億元主要用於以下幾個方面:完善城鄉居民低保制度,提高城鎮和農村牧區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分兩次人均每月分別提高35元和20元,保障範圍分別擴大到82萬人和113萬人,基本覆蓋全部貧困人口;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人均每人每月提高105元,人均每月達到1073元;軍隊退役人員和優撫對象生活待遇調整政策實施到位;落實促進就業再就業財政扶持政策,對破産、轉制企業職工解除勞動關係給予補償,為“4050”下崗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5.1億元,為9.6萬戶低保困難家庭解決了住房難問題;下達補貼資金6.1億元,緩解成品油價格調整對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帶來的影響。(記者 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