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部機關各司局:
2009年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和國務院廉政會議的部署,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加強反腐倡廉建設,以改革創新精神抓好《工作規劃》落實,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著力解決黨員幹部在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成效,為國土資源事業發展提供有力保證。
一、積極履行監督檢查職責,促進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建立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紀律保障機制。
認真開展落實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措施的監督檢查。積極主動服務與嚴格規範管理相結合,建立“快速通道”,加快新增中央投資項目建設用地審查,落實土地審批、供應和礦産資源保障,確保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和災後重建等重點建設項目的用地供應。加強對建設用地全程監管,嚴防高耗能、高污染、産能過剩和低水平重復建設的項目用地,保證土地供應符合中央規定的投向。對項目用地申報和審批過程中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把關不嚴、隨意變通的,對貫徹落實中央政策措施不力、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嚴格追究責任。
加強對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政策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堅決糾正破壞、浪費、閒置土地資源以及落實耕地保護政策中弄虛作假的問題。加強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嚴肅處理違反土地流轉政策的行為。強化執法監察和土地督察,及時發現並有效制止各類土地違規違法行為,嚴格執行《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
二、加強黨員幹部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優良作風
加強黨員幹部作風建設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保證。按照胡錦濤總書記關於作風建設的總體要求,加強黨性修養和作風建設,切實解決當前一些領導幹部作風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努力在改進作風方面取得新成效。
部機關和直屬單位在全系統要起表率作用。一要顧全大局、令行禁止。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遵守政治紀律、保證政令暢通,自覺維護中央大政方針和國土資源政策的嚴肅性。二要心繫群眾、服務人民。體察社情民意,傾聽群眾意見,在履行職責中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解決好涉及群眾利益的問題。三要真抓實幹、務求實效。沉下身子深入基層調研,提出解決重要問題的實招、破解難題,使國土資源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四要勤儉節約、艱苦奮鬥。勤儉辦一切事業,有效落實公務購車用車、會議費、接待費和出國(境)經費支出零增長的要求,抵制鋪張浪費之風。五要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加快實施國土資源改革和制度創新,加強重大專題研究,把解決土地和礦産資源管理工作的難點、熱點問題與轉變職能、改進作風、增強執行力緊密結合,完善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新機制。
加強對黨員幹部作風狀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有效解決黨性不強、作風不正、執紀不嚴等方面的問題。積極推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制,嚴肅追究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和嚴重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抓好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促使各級領導幹部對黨風廉政建設切實負起領導責任。
三、加強黨風廉政教育,認真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
開展黨的宗旨教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堅定理想信念,做到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深入開展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大力開展形式多樣的廉政文化活動,進一步提高黨員幹部拒腐防變的意識和能力。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幹部教育培訓計劃,同培養、選拔、管理、使用幹部結合起來。
認真貫徹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根據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重點抓好以下工作:(1)嚴禁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收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收受乾股等行為。(2)落實領導幹部配偶和子女從業、投資入股、到國(境)外定居等規定和有關事項報告登記制度,嚴禁發生與公共利益衝突的行為。(3)治理違規組織集資合作建房、超標準建房、在風景名勝或公園區建房等問題;糾正領導幹部違反規定發放住房補貼、多佔住房、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購置住房或以劣換優、以藉為名佔用住房等問題。(4)嚴禁領導幹部利用和操縱招商引資項目、資産重組項目,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私利。(5)嚴禁領導幹部相互請托,違反規定為對方的特定關係人在就業、投資入股、經商辦企業等方面提供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
深入開展制止公款出國(境)旅遊專項工作,從嚴控制出國(境)經費、團組數量和規模,從嚴控制在國(境)外停留時間。繼續開展治理“小金庫”和規範津貼補貼發放工作。嚴格控制新建樓堂館所,糾正超預算超標準裝修辦公用房,超標準超編制配備使用小汽車的問題。
四、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監督,確保權力正確行使
強化監督是有效預防腐敗的關鍵,要推進監督工作創新,把防治腐敗的要求落實到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各個環節。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重點監督遵守政治紀律、貫徹科學發展觀、執行民主集中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等情況。
認真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民主生活會、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和函詢等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繼續做好對主要領導幹部任期的經濟責任審計。繼續做好巡視工作,規範程序,提高質量,擴大範圍,深入開展對機關司局、直屬單位和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的巡視。把巡視監督與日常監督、幹部任用相結合,注重巡視成果的運用。
落實對重點部位和環節有效監督的措施。強化對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的監督。嚴格規範土地、探礦權和採礦權審批程序,執行國土資源法定行政許可、資金項目安排、規劃計劃等事項會審制度;推進門戶網站建設,擴展政務大廳統一受理、限時辦結、結果公開的審批事項範圍,實行網上申報審批的效能監督;擴大民主推薦和公示範圍,監督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繼續開展清理規範事業單位投資辦企業工作;規範專項資金收支管理,發揮財務管理信息系統的監督作用,開展預算單位經常性財務審計。
五、加強徵地監管,切實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嚴格落實徵地補償安置各項政策,嚴把徵地補償安置審查關,對徵地補償偏低、沒有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障措施的,一律不予報批用地。依法合理確定補償標準,指導各地切實做好徵地統一年産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公佈實施工作,防止隨意改變或降低補償標準,使補償及時足額到位。認真做好徵地報批前告知、確認和聽證工作,維護被徵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訴權。積極探索多元化安置途徑,推進解決被徵地農民就業、住房和社保等問題。建立健全維護被徵地農民利益的長效機制。
認真治理徵地中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堅決糾正徵地補償標準不合理、補償不到位、基本保障不落實等損害被徵地農民利益的問題;嚴肅查處違規違法佔用農村集體土地、非法佔用基本農田,甚至強行侵佔農民土地等違紀違法行為。
六、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發揮辦案治本功能
以查辦發生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領導幹部中的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為重點,嚴肅查處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利用行政審批權、執法權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的案件。查處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或擅自變更規劃獲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查處違法審批探礦權和採礦權,違法入股礦産資源開發的案件;查處土地出讓和資源開發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查處領導幹部違規違法收受財物、經商辦企業、干預市場交易活動、公款出國(境)旅遊等行為。
認真排查群眾舉報的案件線索,並做好核實工作。要注意把案件處理與教育挽救有機結合,既要嚴肅執行紀律,又要寬嚴相濟,嚴格區分一般錯誤和違紀行為界限,保護幹部的合法權益。要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幹部自覺抵禦誘惑;對案件暴露的漏洞健全制度規範;善於從案件中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改進監督工作,切實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深化改革創新,促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治本抓源頭工作
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切實抓好《工作規劃》落實。以解放思想為先導、深化改革為動力、創新制度為保證,把規範權力運行、健全市場機制、強化監管懲處結合起來,深化治本抓源頭工作。以修改《土地管理法》、《礦産資源法》為重點,完善增強參與宏觀調控能力、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提高保障發展能力、規範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秩序、保護群眾合法權益的制度體系,建立市場配置資源新機制,著力土地和礦業權市場建設,認真治理土地管理和礦産資源開發領域的突出問題。
嚴格執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拍挂出讓制度,逐步縮小劃撥用地和協議出讓範圍,推進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制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出讓、轉讓管理制度。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交易行為,對依法取得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當地統一有形的土地市場上以公開、規範的方式出讓轉讓。嚴格執行探礦權、採礦權出讓規定,開展礦業權市場建設有關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全面實行探礦權採礦權統一配號制度,規範礦業權轉讓行為。全面落實《土地市場和礦業權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及運行機制。
中國共産黨國土資源部黨組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