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維護糧食生産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範糧食流通秩序,保障糧食安全,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2009年第二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65號發佈的《內蒙古自治區糧食流通管理辦法》將於2009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流通管理辦法》以《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國家相關法律為依據,結合內蒙古自治區實際,在對糧食收購許可、糧食流通秩序、糧食質量安全、保護糧食生産者和消費者利益等方面進行了補充、完善和細化,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適用性。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流通管理辦法》的發佈與實施是內蒙古自治區糧食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對於加強糧食流通的監督管理,促進糧食生産者、經營者、消費者合法履行權利和義務,規範糧食交易行為,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實行依法管糧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