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海峽兩岸開通了大陸匯往台灣的電子匯款業務,這標誌著兩岸郵政電子匯款業務實現雙向開通。
目前,有2000多個網點可以辦理大陸匯往台灣的郵政電子匯款業務,2萬多個網點可以接收台灣匯入大陸的郵政匯款。大陸受理兩岸郵政電子匯款業務,基於銀郵匯款的資費標準收取相關費用。
根據《海峽兩岸郵政協議》,2008年12月15日兩岸實現全面直接通郵,兩岸郵政正式開辦信函、包裹、特快專遞和匯兌等業務。經雙方郵政部門友好協商,2008年12月15日正式開通台灣郵政匯入大陸的郵政電子匯款業務。業務開辦兩個多月來,系統運行平穩、正常。
兩岸雙向通匯為兩岸用戶提供了方便的匯款平臺,兩岸郵政部門將進一步推動兩岸郵政的業務合作,更好地服務兩岸民眾的用郵需求,增進兩岸民眾的相互了解與信任,便利兩岸民眾的經濟往來與文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