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來,吉林省各項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提速,頃力為孤兒、孤老、孤殘等特殊群體造福。
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託模式初步建立。依託全省1439個城市社區的優勢,各地通過公益崗位,在每個社區配備一名養老服務員,充實了居家養老服務隊伍,對特困老人特別是低保和五保老人,實行無償服務。
社區建立的養老服務經營公司和家政服務公司等組織,對有服務需求的老人提供優惠、低償的家政服務。青年學生、機關幹部、低齡老人等作為志願者走進社區,定期為空巢老人和高齡老人志願服務。同時,大力扶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發展不同規模、不同檔次的養老院。全省城鎮各類養老機構發展到625個,總床位35058張,收住21006人,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19.8張,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全省完成668所農村福利服務中心的法人登記工作,理順了管理體制。
不斷加大對流浪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投入力度,著力建設服務設施。白山市建成全國第一家集救助、教育、娛樂、醫療功能于一體的流浪乞討未成年人保護中心。延吉、松原、通化3個市的流浪未成年人保護中心,主體工程已竣工,即將投入使用。據統計,去年全省救助流浪乞討人員4.4萬人,安置無家可歸人員497人,較好地保障了他們的基本生活。孤殘兒童養育“藍天計劃”有序開展;長春、四平兩市的兒童福利院已建成並交付使用;省孤兒學校新校區建設主體工程已完工。(記者 孫春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