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生物製品質量安全,根據2005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三部的要求,日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就進一步規範生物製品生産、檢驗過程中的相關質量控制要求發佈通告,對有機溶劑、抗生素、防腐劑的使用,批、亞批及批號確定的原則作出明確規定。
通告指出,凡在生物製品生産、檢驗過程中涉及添加有機溶劑、抗生素、防腐劑及産品分批的質量控制要求,按通告要求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