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新《保險法》宣傳工作的通知
保監廳發〔2009〕31號
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保險學會: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修訂草案,新《保險法》將於2009年10月1日起實施。新《保險法》是近年來我國保險業改革發展實踐成果的結晶,是我國保險業防範風險、加強監管、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制度昇華,是科學發展觀在保險業的具體體現。
這次對《保險法》進行系統性修訂,不僅是我國保險法制建設的一件大事,也是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一個重要舉措,對於全面提升保險業法治水平、促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必將産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為做好新《保險法》的宣傳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廣泛深入開展宣傳新《保險法》工作的重要意義
新《保險法》的頒布實施,為推動保險業改革發展奠定了更加堅實的法制基礎,為解決保險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為保險監管部門更好地履行職責提供了法律保障。
加強新《保險法》學習宣傳,確保新《保險法》的全面貫徹實施,有利於進一步提升保險市場規範發展的法制化水平,有利於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利益,有利於促進保險機構增強依法經營的自覺性,有利於深化保險業改革,繼續推動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有利於保險業充分發揮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的功能與作用,更好地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二、週密部署,精心策劃,行業動員,上下聯動,穩步推進新《保險法》的宣傳工作
宣傳新《保險法》,是當前保險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各保監局、各保險公司要加強領導,週密部署,精心策劃,抓好落實,注重實效,提倡節儉,扎紮實實地做好新《保險法》的宣傳。宣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4月-5月):廣泛動員和全面啟動。這個階段的工作重點是,動員全行業認真學習新《保險法》的法律全文,逐步弄懂、吃透法律精神,牢牢把握新法的精髓和亮點;全面啟動新法的宣傳工作,通過宣傳月(周、日)、新聞發佈會、答記者問以及室外懸挂宣傳條幅、標語、招貼畫等形式,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新《保險法》的基本知識,形成新《保險法》的宣傳熱潮。
各保監局要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全面啟動宣傳工作,組織轄區內的保險機構開展豐富多樣的宣傳活動;要發揮各地保險行業協會的作用,開展宣傳月(周)、宣傳(服務)日等活動,展示保險業良好的社會形象;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各類互聯網站的作用,介紹新《保險法》修改的主要內容和意義,介紹保險業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要發揮好各地保險學會的作用,加強保險理論宣傳,全面普及保險知識。
各保險公司要結合本系統的工作實際,精心部署新《保險法》的宣傳工作,不斷把宣傳工作推向高潮;要根據本公司實際,加強向客戶的保險宣傳,利用新《保險法》的宣傳契機,把新法的有關內容和公司在誠信服務、依法合規和認真維護客戶利益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案例結合起來,廣泛宣傳出去。
報經會領導批准,5月為保險宣傳月,5月最後一週為全國性的保險宣傳周。要高度重視集中性的宣傳活動,各保監局要加強領導,各地行業協會要加強組織,精心策劃,通過刊登專版文章、街頭宣傳以及營業辦公場所懸挂宣傳標語、條幅和免費發放宣傳手冊等形式,使宣傳活動有聲有色,豐富多彩。各地還可以根據實際,繼續組織宣傳(服務)日活動。
有關單位還可以組織專家對新《保險法》進行研討、座談,宣傳新《保險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第二階段(6月-9月中旬):專題宣傳。這個階段的工作重點是,組織好專題宣傳活動,結合保險業發展實際,加強典型宣傳和案例教育,進一步豐富宣傳手段,提高宣傳效果。
各保監局要在當地新聞媒體和互聯網站開闢專欄和專題宣傳,把新《保險法》的宣傳工作推向一個新的層面和高度。
各保險公司要結合公司業務發展和結構調整,加強新聞宣傳的深度報道,組織記者見面會、專訪、調研採訪等活動,充分報道本公司在學習貫徹新《保險法》工作中的經驗和成績;要重點加強對客戶的法律知識宣傳,主動宣傳新《保險法》的基本知識,自覺接受客戶的監督。
第三階段(9月下旬-10月):全面實施後的重點宣傳。這個階段的工作重點是,抓住新《保險法》中加強監管、防範風險和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等內容,認真做好投保提示、理性消費、正當維權等方面的宣傳活動;要結合新法全面實施的關節點,重點宣傳保險業在落實新法工作中的具體措施,為新法全面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推動保險業步入新的發展階段。
各保監局要加強對轄區內保險機構貫徹落實新《保險法》的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規範不適應新法的地方和環節;要發揮當地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和優勢,結合新中國成立60週年紀念活動和今年以來的發展情況,把握正面宣傳和輿論主動性,充分報道保險業的發展成就和法制建設進程。
各保險公司要按照新《保險法》的有關規定,及時發現和總結本公司在依法合規、誠信服務、保護客戶利益方面的典型材料,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進一步提升行業形象。同時,要統一製作新《保險法》宣傳折頁,通過銷售隊伍面向廣大投保人進行宣傳。
三、幾點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各單位要成立新《保險法》學習宣傳領導小組,明確專門的機構和人員,制定週密的宣傳工作方案。要把學習宣傳新《保險法》的活動與日常工作有機結合,做到兩不誤、兩促進,使學習宣傳活動有的放矢。要加強學習宣傳活動的信息報送,及時溝通、交流成功經驗。
二是明確責任。各保險公司負責本系統內的新《保險法》新聞宣傳工作,各保監局負責本轄區的新《保險法》新聞宣傳工作,重點發揮貼近實際、貼近市場、貼近群眾、貼近地方媒體的優勢,有計劃、有步驟地形成新《保險法》宣傳的有利態勢,真正成為新《保險法》宣傳的主渠道。中國保險學會重點做好《金融時報》、《中國保險報》等媒體開設專欄的組織協調工作,積極利用中央電視臺、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等媒體平臺搞好宣傳工作。各保險公司要為中國保險學會組織全行業新《保險法》的宣傳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與保障。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要加強對各地保險行業協會的指導,不斷提高新《保險法》宣傳的傳播能力。
三是加強檢查。各單位要對學習宣傳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檢查制度,防範學習宣傳走過場。要注意形成考核評估機制,及時總結宣傳成果和宣傳經驗,不斷把新《保險法》的學習宣傳活動引向深入。
四是改進服務。要進一步規範保險理賠程序,提高理賠效率;要著力解決市場反映突出的問題,完善保護被保險人利益的工作機制;要加強信息披露,通過社會監督促進保險行業改進服務質量。
請各保監局于11月20日前將新《保險法》宣傳情況總結報告報辦公廳。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