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民政部新聞發言人就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情況,回答了有關媒體記者的提問。
記者:截止4月30日,汶川地震全國共接受國內外社會各界捐贈款物是多少?使用情況怎麼樣?
答:截止4月30日,汶川地震全國共接受國內外捐款659.96億元,捐贈物資折合人民幣107.16億元。民政部本級接受的捐款已全部撥付災區,後續再接受的將及時送到災區。
關於捐款使用情況,按照國家災後重建規劃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與受災省制定的捐款使用原則,救災捐款使用首先要尊重捐贈者意願,同時要做好統籌工作,盡可能發揮善款的社會效益。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指導意見明確這次救災捐款的重點是解決民生問題,主要用於居民住房、中小學校、縣鄉兩級醫療衛生機構、社會福利、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及配套設備等民生項目重建。
記者:如果捐贈者想要了解他所捐款物的去向,他應該怎麼查詢?
答:對於大家非常關心的查詢問題,民政部要求按照“誰接收、誰負責”的原則,捐贈者可以通過受贈方進行查詢,各受贈單位也會按照要求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鋻於大部分捐贈項目目前尚處於規劃實施階段,完全公示資金使用結果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目前民政部本級接收的捐款已全部撥付災區。具體可以登錄民政部網站查看民政部公告或“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信息系統”查詢。
對於基金會,《基金會管理條例》要求基金會進行年度檢查,並提交財務會計報告和註冊會計師審計報告,其年度工作報告要在公開的媒體上發佈。捐贈人有權向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産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要及時如實答覆。
記者:對於善款的使用情況,政府是如何進行監管的?都有哪些具體的保障措施?有審計部門審計嗎?
答:對於救災捐贈的管理,民政部一直非常重視。去年4月28日,民政部就公佈實施了《救災捐贈管理辦法》。對救災捐贈如何開展,資金如何使用、如何監管做出明確要求,為善款善用提供了政策保障。
5.12汶川地震發生後,胡錦濤、溫家寶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多次就抗震救災捐贈款的使用和監管作出重要指示。國務院辦公廳先後出臺了《關於加強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和《關於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資金使用指導意見》,規範了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的募集和使用。民政部制定了《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信息公開辦法》、《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生活類物資分配辦法》,與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和衛生部共同制定了《關於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資金使用有關問題的意見》,與中央紀委、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對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管的通知》,與財政部和國家統計局共同制定出臺《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統計辦法》,等等,民政部還參與了由中央紀委牽頭,監察部、財政部、審計署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中央紀委監察部多次派出專項檢查組,國家審計署派出近萬名審計人員對抗震救災捐贈款物進行了審計。
從各方面反饋的情況看,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總體情況是好的,審計署最新的審計公告表明:“救災資金和物資基本做到了籌集合法有序、撥付及時到位、分配公開透明、管理嚴格規範、使用合規有效、存放安全完整,各類救災資金和物資賬目比較清楚。審計中,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民政部迄今為止也未收這方面重大違規問題的報告。
記者:從2月28日民政部公告的全抗震救災捐贈款物使用情況看,還有200多億捐贈資金未下撥,16家全國性的基金會抗震救災捐贈款撥付率只有54.1%,請解釋一下原因?
答:公眾對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的下撥進度很關心是可以理解的。根據最新統計,截止4月30日,非災區省份、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及有關機構共接收直接捐款566.68億元,已向災區撥付捐款397.50億元,餘款已不足170億元。由於確定抗震救災捐贈資金使用項目時,需要與災區當地進行溝通協調,要考慮重建規劃、土地、環保等多種因素,因此,確定項目需要一個過程。對於已確定項目,資金的下撥也往往根據有關協議,需要分期、逐步下撥。比如建一所學校,開工時撥付一部分工程款,工程進展到一定比例再付一部分款,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再撥付餘款。還有些項目,比如:撫養災區孤兒的,這些資金往往是需逐年分期下撥的。
關於民政部2月28日對全國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總體進行公告中,這16家全國性的基金會抗震救災捐贈款撥付率只有54.1%。經了解,目前這些基金會募集的剩餘資金中已有8成以上確定了項目,確定的項目中,已有超一半以上資金下撥。災後重建千頭萬緒,實施項目也需要時間,所以不能簡單地從資金撥放的速度來衡量有關單位的救災積極性。民政部一直在密切關注捐贈款物的使用情況,也要求公益組織儘快將接收的抗震救災捐款落實到項目,對於確定的項目要儘快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