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國發[2009]8號)的精神,做好規劃的實施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在廣泛徵求了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財政部等32個部門和4個協會意見的基礎上,牽頭制訂了《落實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部門分工方案》,對規劃實施工作分工和工作進度做了具體安排。
《分工方案》明確了落實《規劃》各項工作的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要求各部門根據分工抓緊提出本部門分年度的工作任務、目標、具體推進措施以及預計取得的成效,由發展改革委定期匯總後報國務院辦公廳備案。《分工方案》提出了建立保障《規劃》實施的工作機制,建立由發展改革委牽頭、各有關部門參加的落實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工作小組,並由各部門派出成員和聯絡員,負責溝通情況,協調《規劃》落實過程中的事宜。《分工方案》要求各項工作牽頭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職責,參與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溝通配合,共同推進規劃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