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競爭執法系統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全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競爭執法工作部署,按照做到“四個統一”、推進“四個轉變”的要求,進一步更新思想觀念,創新工作機制,切實履行總局新“三定”賦予的相關職能,堅持開拓進取、團結協作,盡職盡責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努力開創競爭執法工作新局面,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做出了新的貢獻。
一、競爭執法工作取得新成績
2009年是我國經濟發展遇到嚴峻挑戰的一年,也是工商部門市場監管壓力增大的一年,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競爭執法系統對面臨的市場監管形勢保持清醒的認識,變壓力為動力,化挑戰為機遇,一方面堅持加強市場監管不放鬆,切實履行新的“三定”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深入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另一方面大力推進監管機制創新,努力實現監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細轉變,進一步提高市場監管效能,競爭執法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
2009年第一季度,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競爭執法系統共查處各類違法違章案件68202件,比上年同期減少29202件,下降29.98%;其中立案查處案件49654件,比上年同期減少23647件,下降32.26%。案件總值33.57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9.07億元,下降21.26%;罰沒金額3.33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2.17億元,下降39.49%。
從違反法規看,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規案件9216件,比上年同期減少5780件,下降38.54%,佔查處案件總數的13.51%;違反産品質量法規案件6760件,減少2565件,下降27.51%,佔9.91%;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規案件4944件,增加302件,增長6.51%,佔7.25%;違反商標法規案件4119件,減少1157件,下降21.93%,佔6.04%;違反廣告法規案件2141件,減少686件,下降24.27%,佔3.91%;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案件1644件,下降13.66%,佔2.41%;違反合同法規案件156件,下降57.02%,佔0.23%。
從違法行為看,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案件10343件,比上年同期減少2905件,下降21.93%,佔查處案件總數的15.17%;虛假宣傳案件2317件,減少265件,下降10.26%,佔3.40%;虛假註冊資本、虛假出資及抽逃資金案件586件,下降26.75%,佔0.86%;走私販私案件104件,下降58.23%;制售、傳播非法出版物行為案件41件,下降54.44%。
從違法主體看,在立案查處的案件中,個體工商戶案件22142件,比上年同期減少6512件,下降22.73%,佔查處案件總數的44.59%;自然人案件12472件,減少12260件,下降49.04%,佔25.66%;公司案件6521件,減少1772件,下降21.37%,佔13.13%;私營企業案件3957件,減少1134件,下降22.27%,佔7.97%;集體企業案件728件,減少602件,下降45.26%,佔1.47%。
從案件的案值看,在立案查處的案件中,5萬元以下案件47105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2.58%,佔立案查處案件總數的94.87%;5—10萬元案件1142件,下降20.58%,佔2.30%;10—30萬元案件787件,下降22.46%,佔1.58%;30—100萬元案件320件,下降42.86%,;100萬元以上案件300件,下降27.88%。
分地區看,全國查處案件數列前10位的依次是:河南9417件,浙江8722件,四川6774件,河北5939件,湖北5651件,廣東4542件,陜西3991件,甘肅3942件,上海3448件,雲南2255件。
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開創新局面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推進“四個轉變”的要求,努力實現監管領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努力開創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新局面。一是堅持把反不正當競爭執法放在突出位置,深入調查研究,採取有力措施,實現重點突破;二是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加大不正當競爭案件查處力度;三是繼續深入開展打擊“傍名牌”執法行動,對假冒、倣冒、商標侵權等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整治;四是加強指導和考核,進一步明確職責,提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辦案水平。
全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反不正當競爭案件4944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02件,增長6.51%,其中立案查處案件4573件,增加97件,增長2.17%。案件總值36531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17001萬元,下降31.76%;罰沒金額8143萬元,比上年同期減少869萬元,下降9.65%。
從查處不正當競爭案件的類型看,佔比重最大的是經營者對商品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等利用廣告或其他方法作虛假宣傳的案件1256件,比上年同期增長19.39%,佔查處不正當競爭案件總數的25.40%;假冒他人註冊商標案件808件,增長4.66%,佔16.34%;在商標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偽造産地、作虛假質量表示案件634件,增長6.12%,佔12.82%;商業賄賂案件584件,下降1.18%,佔11.81%;倣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案件339件,增長20.64%,佔6.86%;冒用他人企業名稱或姓名案件166件,下降10.75%,佔3.36%。
從違法主體看,在立案查處的案件中,個體工商戶案件1605件,比上年同期下降5.59%,佔立案查處案件總數的35.10%;公司案件1546件,增長10.90%,佔33.81%;自然人案件468件,增長4.70%,佔10.23%;私營企業案件395件,下降24.04%,佔8.64%;集體企業案件71件,下降7.79%,佔1.55%;外資企業案件60件,增長30.43%,佔1.31%;國有企業案件55件,下降23.61%,佔1.20%。
從案件的案值看,在立案查處的案件中,5萬元以下案件4032件,比上年同期增長3.07%,佔立案查處案件總數的88.17%;5—10萬元案件208件,增長5.58%,佔4.55%;10—30萬元案件160件,下降22.71%,佔3.50%;30—100萬元案件104件,增長18.18%,佔2.47%;100萬元以上案件69件,下降4.17%,佔1.51%。
全國查處不正當競爭案件列前10位的依次是:河北1104件,浙江617件,上海492件,廣東426件,四川416件,湖北267件,河南260件,江蘇235件,江西177件,山東175件。
三、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深入開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按照中央確定的重點領域和行業,堅持打擊與規範相結合,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一是突出查辦關係民生領域的商業賄賂案件,將執法領域向工程建設、産權交易、土地出讓、資源開發和經銷等熱點難點領域拓展;二是整合資源,暢通案件線索渠道,搞好協調配合,突出查辦大案要案;三是堅持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積極探索建立健全治理商業賄賂長效機制。
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584件,比上年同期減少7件,下降1.18%;其中立案查處案件583件,減少8件,下降1.35%。
在查處的案件中,零售案件111件,佔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總數的19.01%;電信案件68件,佔11.30%;工程建設案件43件,佔7.36%;醫療購銷案件35件,佔6.00%。
從案值看,在立案查處的案件中,5萬元以下案件388件,佔查處商業賄賂案件總數的66.55%;5—10萬元案件58件,佔9.95%;10—30萬元案件55件,佔9.43%;30—100萬元案件36件,佔6.17%;100萬元以上案件46件,佔7.89%。
從違法主體看,在立案查處的案件中,違法主體為公司的案件259件,佔44.20%;個體工商戶案件147件,佔25.21%;私營企業案45件,佔7.72%;自然人案件39件,佔6.69%;國有企業案件14件,集體企業案件12件。
全國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列前10位的依次是:浙江128件,廣東106件,江蘇50件,山東45件,上海29件,河北25件,吉林25件,新疆23件,河南17件,四川17件。
四、反限制競爭執法工作取得新進展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真履行反壟斷法和總局新“三定”賦予的職能,積極組織對重點行業市場競爭狀況的調查研究,大力開展反壟斷執法培訓,加強反壟斷宣傳教育,繼續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查處公用企業和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限制競爭行為,以及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等違法案件,反限制競爭執法工作取得新的進展
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共查處限制競爭案件76件,比上年同期減少26件,下降25.49%;其中串通投標、招標案件32件,比上年同期下降31.91%,佔查處限制競爭案件總數的42.11%;銷售商品時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條件案件18件,比上年同期增長63.64%,佔23.68%;公用企業或其他依法具有獨佔地位的經營者限制競爭案件14件,比上年同期增長27.27%,佔18.42%。
分地區看,全國查處限制競爭案件數最多的是浙江34件,以下為江蘇10件,河南10件,福建6件,河北3件,貴州3件,安徽2件,山西、內蒙古、遼寧、黑龍江、江西、湖北、廣東、四川均為1件。
查處零售商供應商不公平交易行為案件586件,罰沒金額735萬元。在查處的案件中,不正當競爭行為案件397件,佔查處案件總數的67.75%;濫收費用行為案件7件,妨礙公平競爭行為案件3件。(徐雪蘭 于空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