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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臺七大優惠政策鼓勵選聘畢業生到村任職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4日   來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2009年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當村官”工作已經開始。

    2009年全市共選聘400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到漢沽區、大港區、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武清區、寶坻區、薊縣、靜海縣、寧河縣等11個有農業的區縣所屬村任職。

    參加天津市組織的“三支一扶”活動的大學本科以上高校畢業生、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活動且服務期滿的大學本科以上高校畢業生,經組織推薦(1次)也可作為選聘對象。為鼓勵畢業生當“村官”,天津市出臺七大優惠政策。

    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應聘到村任職,市委組織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了7項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是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第二年按每人每月2200元標準發放工作、生活補貼,並按照國家和天津市有關政策,為其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對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中央和地方財政將按人均20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安置費。

    二是到村任職工作滿2年經考核合格的畢業生,其在高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代償其助學貸款本息的50%。未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給予天津市人民政府服務基層獎勵金2500元。

    三是在村任職2年以上,經鄉鎮黨委推薦,可參加一次選調生統一招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四是在村任職2年以上,報考市級機關和市內六區公務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各農村區縣在公務員招考計劃中,要拿出1/3左右的招考職位,用於招考本區縣合同期滿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

    五是在村任職2年以上,表現優秀的,可由區縣、鄉鎮各類事業單位直接錄用。區縣、鄉鎮各類事業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的,根據崗位實際需要和專業對口原則,拿出2/3左右的空缺職位,吸納本區縣合同期滿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

    六是合同期滿後,3年內報考天津市高校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合同期滿並做出突出貢獻的,經區縣黨委組織部推薦,報市委組織部同意,可推薦免試入學。

    七是被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式錄用後,在村工作年限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接收單位按照所任職務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工資標準。進入企業工作的,在村工作年限與其在企業工作的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合併計算。今後晉陞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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