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為保增長、保發展、保穩定提供充分的金融服務,近日下發關於加強2009年金融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加大執行力度,優化金融服務,提供資金保障。
通知規定:一要確保基礎設施和重大工業項目建設資金需求,各監管部門要大力協調各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確保不因資金問題影響工程進度。二要確保“三農”發展和縣域經濟的資金需求,國發行、農發行、農行要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投放,農行要加大推廣“惠農卡”的力度,農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革,發揮支農主力軍的作用,力爭完成10億元的小額信貸任務。三要確保國際旅遊島重大項目的資金需求,今年要推進4家市內免稅商店建設,加快與旅遊配套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金融機構要著重滿足清水灣、神州半島、海棠灣等在建及擬建大型國際化旅遊景區的資金需求,為旅遊消費提供高效優質的服務。四要確保社會事業等重大項目的資金需求,要為保障住房、城鄉醫療中心及文化體育設施建設提供金融保障,要大力開展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下崗人員、農民工及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提供資金支持。五要全面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加強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支持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鼓勵中小企業借力資本市場發展。
通知強調:要建立完善重點項目融資需求溝通協調機制;努力創造更加寬鬆、良好、有效、優惠的金融環境;根據經濟形勢的變化,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創新金融産品;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促進金融業對外開放;並要密切關注金融運行態勢,認真解決歷史遺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