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下午召開的河北省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關於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意見》和《關於加快回遷安置房建設的意見》。會議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動力度,切實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回遷安置房建設。
會議提出,2009年到2011年,要採取新建等方式,籌集廉租住房6萬套;完成1000萬平方米城市棚戶區(危陋住宅區)改建,解決9.5萬戶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竣工經濟適用住房450萬平方米,解決7.5萬戶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積極推進舊住宅小區改善;基本完成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搬遷改造;率先在國家和省扶貧開發重點縣開展農村危房改造試點工作。
會議指出,各地要結合實際,合理確定享受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線水平,逐步擴大住房保障範圍,做到應保盡保。2011年1月1日起,各市、縣(市)要統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條件,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可自主選擇廉租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保障,有條件的地區可提前並軌。要增加保障性住房供應,提高廉租住房的實物配租率。要認真組織開展農村危房調查,農村危房改造補助對象重點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低保戶和其他農村貧困戶。要科學編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規劃,認真組織實施年度建設計劃。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政策支持力度,做好項目建設管理,最大限度縮短審批時限,保證工程質量。
會議指出,加快回遷安置房建設是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關注民生的具體體現。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回遷安置房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更大的推進力度,加快回遷安置房建設,確保被拆遷居民得到妥善安置。
會議要求,要把回遷安置房建設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程,加強對回遷安置房建設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建立快速、高效的推進機制。要根據回遷安置房任務,科學制定建設計劃,保證按期交付使用,被拆遷居民的過渡期不得超過二年。要提高審批效率,加快辦理回遷安置房建設項目的有關手續,完善政策措施,廣開融資渠道,加快工程進度。要搞好規劃設計,提高工程質量,提升回遷安置房建設水平,確保被拆遷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居住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促進城鎮面貌三年大變樣目標的實現。(記者 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