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0年,力爭使甘肅省設市城市建成區供水普及率達到88%以上,燃氣普及率60%以上(其中蘭州市80%以上),綠化覆蓋率27%以上,污水處理率60%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50%以上。甘肅省政府在日前發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工作意見》明確了城市管理的總體目標任務,使城市環境臟、亂、差,污水、垃圾處理滯後等狀況到2010年時能夠得到基本好轉。
《意見》對城市規劃編制、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的調控和監管、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等提出了新的規劃和要求。在全面落實“門前三包”衛生工作責任制的同時,改進垃圾收集方式,實行袋裝收集,有條件的可逐步實行分類收集。建設規範的垃圾收集站,撤除城區主幹道兩側的垃圾方箱、垃圾臺。各類夜市、燒烤、小吃攤點,限時經營,限時清理廢棄物。市民飼養寵物,必須實行嚴格的許可登記制度,進行預防接種。
對於社會公眾普遍關注的城市管理法制建設和城市管理體制創新,《意見》作了詳細説明。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要嚴格按照國家公務員標準進行考試,擇優錄用,並完善培養教育制度。統一執法標誌,統一執法文書,統一處罰程序,統一上崗資格,提高文明執法水平。對濫用職權、濫施處罰、粗暴執法、嚴重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意見》説,各級城市政府要進一步完善“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新體制,堅持管理重心下移和屬地管理,增強條塊管理的互補性,努力消除管理盲區。(張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