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殘疾人、未成年人,被犯罪分子拐賣、拐騙,然後強迫利用,在一些城市的街頭流浪、乞討,或者被迫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身心遭受了巨大的摧殘和虐待,嚴重影響了他們健康成長,上述這種行為也是全國公安機關打擊拐賣兒童、婦女專項行動的打擊重點。這是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楊東在公安部網站嘉賓訪談上所提到的。
楊東表示:公安部還將會同民政部、住宅與城鄉建設部在開展集中行動,集中打擊解決此類犯罪活動,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對於這些被強制乞討或者是被強迫違法犯罪的殘疾人和未成年人都要解救,幫助他們回到他原來的家庭。如果無法找到他的父母和家人的,將移交民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妥善安置。對其中來歷不明、疑似被拐賣的兒童,包括一些未成年人,公安機關將採集血樣,把DNA的信息輸到全國拐賣案件的DNA信息庫裏去比對。如果他是被人拐賣的孩子,他父母已經報案、採血的話,我們這個DNA的信息系統就會自動報警,這個孩子就能重新回到父母的身邊。對於當初實施拐賣、組織、操縱兒童流浪乞討、違法犯罪的嫌疑人,包括一些幕後的組織操縱人員,我們將視情立案偵查,處以行政處罰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