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5日,商務部發佈2009年第44號公告,公佈了對進口聚酰胺-6,6切片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認定美國、意大利、英國、法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存在傾銷,中國國內聚酰胺-6,6切片産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對該進口産品採取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該産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39081011。
根據初裁決定,自2009年6月26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産于美國、意大利、英國、法國和台灣地區的進口聚酰胺-6,6切片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10.9-37.5%)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被調查産品聚酰胺-6,6切片是一種合成樹脂,廣泛用於注塑、紡絲、改性等方面,是電子電器、軍工、汽車、鐵路配件、紡織等領域的應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