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文件精神,啟動和部署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推進醫改任務的實施,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7月10日召開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啟動電視電話會議。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朱之鑫同志主持會議並做總結講話,衛生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副組長張茅同志,財政部副部長、國務院醫改領導小組成員王軍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衛生部副部長馬曉偉、劉謙出席會議。會議指出,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為城鄉居民提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對於落實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有效控制疾病流行、提高居民對公共衛生服務的可及性、逐步縮小城鄉和地區間差異、改善居民健康狀況、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會議指出,現階段,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包括9個項目,按人群和疾病劃分,具體包括三類服務:一是針對全體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為轄區常住人口建立統一、規範的居民健康檔案。向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健康教育諮詢服務。二是針對重點人群的公共衛生服務。為0-36個月嬰幼兒建立兒童保健手冊,開展新生兒訪視及兒童保健系統管理。為孕産婦開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務和2次産後訪視。對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進行健康指導服務。三是針對疾病預防控制的公共衛生服務。為適齡兒童接種乙肝、卡介苗、脊灰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及時發現、登記並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參與現場疫點處理,開展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諮詢服務。對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進行指導,對確診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定期進行隨訪。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治療隨訪和康復指導。
會議強調,各地醫改辦公室(發展改革)及衛生、財政等相關部門要積極落實,循序漸進、穩步推進。一是要提高認識,將這項工作納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和指標,合理安排進度,認真組織實施。二是要規範管理,提高服務能力。要結合當地公共衛生問題、經濟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基礎上,合理確定本地區的服務項目。要制定本地區的項目服務規範,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按規範要求為居民提供服務,要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建設,保證服務質量。三是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和方法,保證公共衛生任務落實和群眾受益。四是要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對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宣傳,讓廣大城鄉居民了解自身能夠免費享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內容,提高群眾的知曉率,鼓勵群眾參與。同時,要加強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
根據醫改實施方案,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免費向城鄉居民提供,所需費用納入政府預算安排。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於15元,2011年不低於20元。2009年中央財政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補助資金104億元日前已經下達,對西部地區、中部地區和東部地區按不同比例予以補助。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主要通過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免費為全體居民提供,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也可提供。對包括社會力量舉辦的所有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醫療機構,都可以採取購買服務等方式核定政府補助。會議要求各地要努力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公共衛生投入力度,切實轉變投入機制,充分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讓廣大人民群眾得到更多更大的實惠。
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辦公室成員在北京主會場參加會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以及部分副省級城市醫改辦、衛生、財政廳局主要負責同志等在各分會場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