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産“三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9〕32號)、電監會《電力行業深入開展“安全生産年”活動 保證電力行業安全生産持續穩定的意見》(電監安全〔2009〕5號)和《關於進一步推進電力安全生産“三項行動”的通知》(電監安全〔2009〕12號)關於《電力安全生産治理行動工作實施方案》及《關於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産“三項行動”督促檢查階段工作的通知》(辦安全〔2009〕33號)的有關要求,督促、檢查“5.12”汶川特大地震中受損的部分水電站大壩的防洪防汛和恢復重建安全生産,確保震損水電站大壩汛期的安全運行,國家電監會安監局、成都電監辦和大壩安全監察中心於2008年7月1日~2日對岷江上遊的吉魚、銅鐘、姜射壩、桑坪(威州)、沙牌、、福堂、太平驛、映秀灣8座震損水電站大壩進行防汛和恢復重建工作安全巡查。
巡查人員重點察看了水電站大壩現場,聽取了各電力企業主體建築恢復重建工作進展、信息化建設和大壩安全監測現狀、特種檢查的計劃和安排、防洪度汛準備及日常大壩安全管理工作的介紹。根據電力安全生産年的工作部署和檢查水電站大壩的現狀,巡查組要求各電力企業加強大壩安全管理、加快信息系統恢復重建進度、及早做好防洪度汛準備的要求,並對日常大壩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具體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