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按照國務院有關部署,我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正式啟動,行動將持續兩年左右時間。專項整治工作由衛生部、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六部委聯合開展,旨在進一步落實藥品安全責任體系,完善藥品生産經營規範和質量標準,優化産業結構,促進醫藥産業又好又快發展,全面保障公眾用藥安全。
此次專項整治的主要任務是落實藥品安全責任,通過加強組織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強化藥品安全的長效制度;全面提高藥品標準,嚴格藥品審評審批和再評價,嚴格控制新開辦企業,嚴格實施質量管理規範和質量追溯,確保上市藥品的質量安全;凈化醫藥市場秩序,加快醫藥産業機構調整,整治違規違法行為。
此次專項整治措施包括打擊生産銷售假藥、整治違法廣告、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等,全面加強對藥品研製、生産、流通各個環節的監管。此外,通過專項整治,還將完善醫藥産業政策,引導、規範創制新藥,發展現代醫藥物流建設,鼓勵同行業兼併重組,鼓勵農村藥品供應網建設,規範藥谷和醫藥科技園等建設,推進醫藥産業機構調整;全面落實“提高國家藥品標準行動計劃”,加快醫療器械、中藥、民族藥等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完善醫療器械標準管理,並開展藥品再評價;加大對醫療機構用藥的管理力度,加強合理用藥宣傳教育,規範醫療行為,防止不合理用藥造成的傷害。
在此次專項整治中,還將建立起國家基本藥物生産供應和質量保障機制。各地將強化對基本藥物生産供應、流通、配備、適用、定價報銷和監管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行業管理,提高生産供應能力,保障基本藥物供應;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的監管,確保質量安全;政府指定的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公開招標採購的管理,減少中間環節,降低配送成本,嚴格落實對中標企業質量、服務和能力的要求;物價部門要合理制定基本零售指導價格;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基本藥物使用的管理,確保醫療機構優先合理適用基本藥物。
根據專項整治方案,地方各級政府要組織開展藥品安全形勢分析,制定並實施藥品安全工作年度計劃。各地還將結合地區實際,制定詳細的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整治,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確保整治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