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民政部發出《關於切實做好災後農房恢復重建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各地災區倒損農房恢復重建工作,切實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今年以來,我國局部地區洪澇、地震、風雹、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等災害發生頻率高,影響範圍廣,造成損失重。截至7月17日,全國各類自然災害造成倒塌農房42.4萬間,損壞農房159.9萬間,災區農房恢復重建工作任務繁重。
通知要求,災區民政部門要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工作理念,認真貫徹“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産自救”的工作方針,把農房恢復重建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好人力、物力、財力,共同做好農房恢復重建工作,確保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農戶倒損房屋恢復重建任務。
通知要求,災區民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逐村逐戶核實災情,抓緊開展受損農房全面排查,切實做好倒塌損壞農房的分析評估和數據核定工作,做到省掌握到縣(市),縣有倒房戶臺賬,確保倒損農房數據準確翔實。
通知要求,災區民政部門要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講求科學、尊重規律、尊重群眾意願,按照安全、經濟、適用和節約土地的原則,科學選址,統一規劃,精心設計,堅決避開災害隱患點,確保達到設防標準,切實用好國家幫扶、對口支援、社會捐贈等各方面重建資金,引導和幫助倒房農戶建造有抗災能力、造價適中的房屋。
通知要求,災區民政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切實加大恢復重建資金的投入力度,研究制定災後重建優惠政策,依法減免相關行政性收費,通過政府扶持、鄰里互助、以工代賑、社會捐助和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切實幫助受災群眾解決實際困難,規範重建資金撥付程序,簡化撥付手續,嚴格遵循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全方位監督、全過程監控,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定期將重建資金分配、使用等情況向社會公佈,主動接受監督,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各種侵佔、挪用、剋扣行為,確保資金使用公正、透明、安全。
通知要求,災區民政部門要抓緊制定農房恢復重建方案,按照項目管理的要求,充分尊重受災群眾意願,採取自建為主,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統籌做好恢復重建各項工作。要對恢復重建進行全程跟蹤和指導,協調工商、物價、建設等相關部門,切實加強對建材生産、調運、價格的監管力度,維護良好的重建秩序,共同做好重建房屋質量監督和驗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