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為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促進音像業健康有序發展,解決近年來我國音像業改革、發展和管理方面出現的産業結構和佈局不合理、原創能力萎縮、競爭力不強、管理薄弱等突出問題,新聞出版總署近日下發了《關於促進我國音像業健康有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共26條,明確了我國音像業的發展方向,明確了音像出版單位在實現“三個一批”改革過程中進行兼併重組、融資、跨行業整合合作的音像産業政策。同時,還明確了積極穩妥推進音像出版單位轉企改制的時間表:除明確為公益性的音像出版單位外,地方和高等院校所屬音像出版單位必須在200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轉企改制;中央各部門各單位所屬音像出版單位必須在201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轉企改制;圖書出版社所屬的音像出版單位與圖書出版社一併完成轉企改制。
《意見》明確提出,促進音像業健康有序發展的原則要求是: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正確的出版導向,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堅持以資本為紐帶,市場運作與行政引導相結合,推進資源重組,實現“三個一批”改革,即做強做優一批、整合重組一批、停辦退出一批音像企業。對不具備市場準入條件、改革中不願轉企改制的予以停辦;對在人員、資金、設備、場所等方面已不符合年度核驗條件的予以登出;對在清理整頓中發現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予以吊銷。同時,整合重組一批音像企業。積極推動音像出版與圖書出版、報刊出版、網絡出版等領域進行資源整合;鼓勵和支持大型國有報刊集團、出版集團、印刷集團、發行集團等以資本為紐帶,兼併重組現有音像出版、製作、複製、發行企業;鼓勵和支持國有大型企業參與音像企業的股份制改造;鼓勵音像出版單位在技術、人才方面與社會資本合作,通過加強管理、規範運作,引導非公有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許可的音像出版領域;鼓勵國有音像出版單位在確保導向正確和國有控股的前提下,與非國有企業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鼓勵擁有多家音像企業的部門和單位整合資源,或業務相近、資源相通的各類音像企業,跨行業、跨地區、跨部門組建音像集團公司。在3年內培育出3-5家規模較大的綜合性音像集團公司和10-20家特色鮮明的專業性音像公司。鼓勵國産音像製品的開發和生産,鼓勵和推動北京、上海、廣東等産業集中度高的地區建立音樂創意産業基地(園區),重點扶持50傢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音像出版、製作企業,每兩年評選獎勵100部優秀原創音像作品。加大對公益性音像製品的扶持力度,支持面向“三農”、未成年人和少數民族地區等方面的音像製品出版、複製、發行工作。此外,還鼓勵和支持音像企業積極依託和運用新媒體,加快數字化轉型,與通信運營商、網絡運營商及硬體製造商進行全方位合作。積極拓寬音像製品銷售渠道,在充分發揮新華書店等傳統渠道作用的基礎上,重點支持具有大型連鎖性質的音像銷售渠道建設,實現超市或便利店、大型綜合商場、加油站、機場、飯店、旅遊點、報刊亭等音像銷售的連鎖化,統一配送,統一管理。積極實施國産音像製品“走出去”工程,制定《音像製品出口獎勵辦法》,資助國內企業參加有影響的國際音像展會,每年獎勵100部“走出去”音像製品和20家在“走出去”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音像企業。(記者 賴名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