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現場會7月29日在肇東召開。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李延芝出席會議並講話。副省長呂維峰主持會議。
李延芝強調,推行農村集體資金、資産、資源“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是一種帶有方向性的制度創新,是有效破解影響農村改革發展穩定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的大膽探索和成功實踐,是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的治本之策。
李延芝指出,去年7月,省紀委、綏化市紀委在肇東進行了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試點,並在綏化市全面推開。“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實行一年來,綏化市“三資”委託代理中心共代管核算資金2.9萬筆,涉及資金1.5億元,制止不合理支出471.7萬元;組織資産、資源競價發包1475項,村集體增加收入1982萬元。全市涉及“三資”問題的信訪舉報和案件數量同比下降24%和35%。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是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必然要求,是維護農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有效載體,是農村基層黨員幹部乾淨幹事的制度保障。
李延芝強調,各地各部門在推行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中,要重點把握好三個關鍵環節。一是要把握和堅持主體不變、委託代理、民主公開、程序規範等四項工作原則。二是要健全委託代理工作機制。要組建一個管理機構,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金和農村集體資産、資源兩個監管工作流程,實施資金委託代管、資産統一監管、資源聯合協管三種管理方式,實現農村集體“三資”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民主管理與智慧化管理相結合,經濟發展和廉政建設相結合。三是要正確處理好積極與穩妥、規範與效率、監督與服務三個關係,為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政治和紀律保障。同時,在推進中要認真搞好清查摸底,防止走過場;建立健全制度和管理程序,防止隨意性;加強對“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工作的監督,防止流於形式;充分發揮涉農部門的職能作用;切實加強政策宣傳,為工作開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李延芝同時對下半年全省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進行了部署。她指出,要圍繞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視察龍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八項工程”的同時,突出抓好推進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制;加強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農村基層黨員幹部的作風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加強縣級紀檢監察機關建設,注意發揮駐中心鄉(鎮)紀律檢查工作室的作用等項工作。